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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三夜 复活

庄梦蝶复活了她三十年前死去的爱人。

但不要误会,庄梦蝶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

她是个道光年就在青城山里隐居修行的女道士。

普普通通的女道士。但二十五岁那年,机缘巧合,她得高人启蒙修得了长生术。

于是从1821到2023,她整整活了200多岁。

在我有限的寿命里,我想她应该是我见过的活得最久,也驻颜驻得最好的人类修行者。

但这修行自1990年时戛然而止。

因为那一年,庄梦蝶遇见了梁鸿生。

人类追逐爱情。

男追女,女追男,一见钟情下**的产物。

梁鸿生追庄梦蝶追得极其辛苦。

庄梦蝶自小体弱,原是活不长的命,被家人送进青城山道观修行延寿,恰逢高人指点,常年隐居,自然对男女之事是一无所知,难以开窍的。

直到这世界的信息开始逐渐发达到无孔不入,隐居者不得不出世与人接触,才令她见到一方新天地。

由此种种一切都令她心生好奇,而梁鸿生不仅是她最大的好奇,亦是她一切的启蒙。

初见时梁鸿生十八岁,譬如朝日般的年纪,翩翩少年灼灼耀眼。

他从芸芸众生里一眼见到了古董般的庄梦蝶,美丽又带着与世隔绝的虚幻,此后,由稀奇到入迷,少年的爱慕一发不可收拾。

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能见到他像只流浪狗一般转悠在庄梦蝶的住处之外,眨着双比流浪狗还水灵深邃的眼,叫她姐姐,叫她蝴蝶。

庄周梦蝶,梁鸿生说,她就像是梦里赐给他的蝴蝶,否则怎会虚幻得不像是真实存在的一样,总叫他担心有一天她忽然就不见了。

所以这个艺校生,整日里画她的画,写她的诗,又如孩童般调皮,窗洞,墙缝,树枝,石块,都是藏匿那些东西待她挖掘到的隐秘所在。

隔三岔五,如那些信息一般无孔不入。

终于金诚所至,金石为开。那样一个耀眼的少年,那样孜孜不倦的纠缠,即便是石头也要心动了,何况一个孤独了那么多年的人。

梁鸿生追求庄梦蝶第三百四十二天,避世的女人为他敞开了自己紧闭了一百七十年的门。

此后我不太能再见到庄梦蝶。

梁鸿生将她带离了青城山,带去了他居住的城市。

彼时她常会给我捎来信息,如情窦初开的少女,将梁鸿生带给她的一切感受,以及那座城市带给她的一切新奇,事无巨细地讲给我听。

她说梁鸿生带她去西餐厅吃牛扒,牛扒不能煎得全熟。梁鸿生带她去游乐场坐摩天轮看星星,摩天轮能转得比飞鸟还高。梁鸿生带她去看电影,影院里他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

她说梁鸿生的嘴唇带着米花的香和可乐的甜,那天她的脑子几乎都是空空的。她说,黄花花,原来接吻的滋味是这样的,我觉得我要死掉了,心跳都找不到……

我是只狸花黄,黄花花是捡到我的那天庄梦蝶给我起的名字。

她说我被日本兵炮弹炸断的尾巴一点也不丑,像朵花。

有时候我总忍不住想提醒庄梦蝶她与梁鸿生的差异。

毕竟她虽然也是个人,却有着人所难以企及的寿命。现今她是梁鸿生的‘姐姐’,之后她将会是梁鸿生的‘妹妹’,甚至……

但最终,面对那些信上一个个满是对未来期望和遐想的文字,我一直都没有说出口。

况且以我对人类的了解,他们所有一切都有时限,且因着寿命的短暂,时限极其短促有限。

所以,待她自己慢慢发觉,或许会更婉转一些。

我这样想着,却不知那一天的到来会这样的快。

那是梁鸿生与庄梦蝶交往后的第三年,梁鸿生将她带去了自己家里。

梁鸿生的家世很不一般,从庄梦蝶的文字描述来看,是个显贵之家。

这样的家庭注定很难容忍梁鸿生跟一个从道观里出来的、连身份都不甚明了的女人结婚,何况这女人还大了他好多岁。

梁鸿生虽然年轻,想来对此也早有所料,所以迟迟不敢带庄梦蝶回家见父母,直到三年之后他以为自己羽翼已渐丰满,趁着家人试图送他出国镀金,将庄梦蝶带回了家。

之后,如他所料,家里对此强烈反对。

如他这样的家庭,子女在成婚前同任何一类女人玩玩可以,最终要结婚,对象的选择必须是深谋远虑的,必须是门当户对的。而庄梦蝶甚至连家庭出生都不甚明了,一个自小在山野道观里长大的女人,怎么能进得了他们这样的家门?

梁鸿生赌上自己的前途同家人抗争了很久。

年轻人毕竟是较为纯粹的,现实还未在他们充满理想的大脑中完全成型,他们不会太在意身家地位,不会太在乎远大前程,不在乎门当户对,尤其如他这样自小无忧无虑,无缺无憾的官家少爷。

彼时的他纯粹到眼里只有爱情,如能自由拥有,他可为此付出一切。

然,这样的执拗在他父母面前不堪一击。

他们很快瞒着梁鸿生将庄梦蝶轻易送上了回青城山的火车,与此同时,将梁鸿生绑上了飞往纽约的飞机。

梁鸿生就是在那架飞机上死去的。

死于同家人激烈争执后突然爆发的心梗。

庄梦蝶收到梁鸿生的死讯时,是她回到青城山的第三天。

那天她整个人如凋零了一般枯坐在道观的大门口,我在她眼里看不到一点生机。

从未得到过就不会在意失去,人之最怕就是先欢喜拥有,后无法挽留。

我试图说服她人类的死去是个必然的结果。

无论他俩的结局如何,无论梁鸿生这辈子早逝还是晚逝,对于长寿的庄梦蝶,她迟早会面对梁鸿生消失在她面前的结果。如今只是提早了那个结局,她必须学会习惯,就像习惯自然界里那些花开花败。

我的说服并不奏效。

从未有人能用嘴巴轻易说服一个沉沦于情爱和回忆的人,何况那是个孤独了太久的女人,和她突然死去的爱情。

便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日复一日如深秋枝头最后一点绿叶,一点点枯萎,一点点衰败。

几乎快要落下枝头时,突然有一天,她干枯已久的眼神里忽的又生动起来。

她说她找到了复活梁鸿生的方式,而代价是她长无止境的生命。

她要用她的长生之术挽回梁鸿生过早消失的寿命。

我说她愚蠢至极。

什么样的人都不值得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对我来说就是如此。

人类的爱能持续多久?十年?二十年?亦或者能覆盖他们一生?

他们一生至多不过区区百年,何况连人类都对他们的爱情不自信到赋予了一个‘七年之痒’的词,庄梦蝶蠢到什么地步,要拿那么珍贵的命去换?

可是她偏偏就换了,如同一个失去了最心爱玩具的小孩,哀痛之极,固执到愿意献出自己所有的一切,去换回自己的重新拥有。

将梁鸿生复活的那一年,抛弃了自己长寿能力的庄梦蝶,时年五十五岁。

我站在远处看着庄梦蝶欣喜若狂地抱紧了重新恢复了呼吸的梁鸿生,在他死去后的第三十年,眼角弯出细细的皱纹。

庄梦蝶老了。

我不会嫌弃人类的年轻或衰老,人呢?

这个问题刚从我心中问出时,我看到二十一岁的梁鸿生在短暂的茫然中往后退开了一些,然后看着庄梦蝶,道:请问您是谁,阿姨?

庄梦蝶曾说,她有本很喜欢看的书,说的是女主角二十多岁结婚,却突然穿越到了四十年后,彼时她新婚的丈夫已经六十多岁。

庄梦蝶说她觉得这故事真是浪漫,即便隔了四十年,即便男人已经比女人大了四十岁,他们之间的爱情始终未变,甚至白头终老。

我听完大笑起来。

小说而已,现实里男女相差四十岁是怎样一种差距,这样的差距中能拥有爱情并保持爱情的又能有几个?

我知道有那么一对,但从头至尾我不认为那叫爱情,况且那还是男大于女。若女大于男那么多岁呢?试想想,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有一天醒来突然见到自己新婚貌美的妻子变成了六七十岁的样子,会是什么反应?

无需多猜,我可无比确凿给出一个定论,那男人必定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仓皇逃走了。或者冷静有风度些的,寻个礼貌借口,离开,避开。

爱?你见过几个风华正茂的男人会真心实意地对一个满脸皱纹的白发老太太产生爱情?

庄梦蝶说我过于现实,又说妖怪从未有过爱情,所以不懂爱情的神奇。

我说那是人之常性。

沉浸在失而复得喜悦里的庄梦蝶没有理会,就如她当初从不理会我对她扑入爱情时的劝阻。

她小心翼翼地安抚着梁鸿生的情绪,小心翼翼地陪伴着他做康复理疗,再在他看似已经情绪稳定了很久,彼此也熟悉了很久之后,将他们的过去一点一点地告诉了他。

独独隐瞒了复活他的手段,只让他以为自己是从一短漫长的昏迷中醒来。

他听后痛哭起来。

庄梦蝶以为是他记起了一切,以为当年那个对她紧紧追逐,不离不弃的阳光少年终于又回来了。

可就在第二天,梁鸿生不告而别。

庄梦蝶找了他很久。

找到他时她却只停留在相隔他一条马路的地方。

一条马路之隔,那是梁鸿生曾经的家,他身旁是他白发苍苍一脸激动到不知所措的父母。

他又回去了。

那个属于他的,繁华的,高高在上的,曾经他与她都试图为之逃离的地方。

现在他回到了那里,同他父母紧拥在一起,不知是否有那么一刻他有看到她。

庄梦蝶安静站着,等待着,直等到他们相携离开,梁鸿生的目光始终没有落在她身上分毫。

那双曾经如磁石般牢牢吸附在她身上,似乎永远都不舍得移开的目光。

就是那么分开了,没有一句话道别,她本以为梁鸿生会对她说些什么。

说些什么呢?

她对我说,曾经她为这一天设想过颇多,但那天她照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时,竟不知梁鸿生和她之间还能说些什么。

终归和小说里是完全不一样的。

2023年一月,新年的爆竹声里,梁鸿生挽着他新订婚的妻子,在一群人的道贺声里走进了本地最高档的会所。

年轻的脸庞一如既往的英俊和欢喜,同当年在青城山惊鸿一瞥时一样。

那时候的庄梦蝶是多么的年轻呢。

与他此时怀中那个幸福得脸微微泛红的新娘一样,年轻,美丽,如不染尘埃的谪仙。

同一时间,庄梦蝶从她与梁鸿生的住处一跃而下。

跳下前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她不怪梁鸿生。

就连她自己也忍受不了自己日益增多的皱纹,日渐下垂的脸颊,她怎能奢求一个才过二十的男人会不在乎,会重新爱上这样一个她。

故事终究是故事。

曾经无限美好的想象,她用了现实最凌厉的刀,让自己认清了这个现实。

那天我就在离她住处十米开外的地方。

她嘭的一声落地,我与她长达百年的交往一瞬终结。

我没来得及跟她说,妖怪不在乎。

不在乎她日益增多的皱纹,日渐下垂的脸颊。

妖怪只想要漫长生命里一个陪伴。

而已。

从此青城山没了那个总是叫我黄花花的女人。

时光匆匆,我在时光中从这个地方跑到那个地方,从那个生命接触到另一个生命。

活得更久意味着面对的失去更多。

譬如庄梦蝶,譬如那只我在旅途中曾碰到过的黄鼠狼。

它和我一样有着金黄色的毛,它和我一样长命,它和我一样尾巴断了一截,更糟一点的是,它的腿断了一条,治不好的那种。

刚遇到它时我本以为漫长的生命里我又多得了一个伴,但后来它也走了。

最后一次看到它时,它瘸着腿说要去救一个人。

我说人有什么好救的,种族不同,你该看着他们自身自灭,就如同他们对待我们。

它想了想,还是走了,去到那个被煞气笼罩的地方。

我不敢去。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它。

又是一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的傻瓜,我能指望啥。

旅途又寂寞了,寂寞到有时候我忍不住想,或许有一天我也会不那么在乎长生吧。

等到我彻底厌倦活着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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