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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不舍

沈秀几乎是辗转了一夜,好消息是她可以在傅家再待一阵子,毕竟桑溪离大青山那边的镇子颇远,信差一来一回,脚程再快也要将近一个月;坏消息是,傅春锦难得松了口,可她的身份还是瞒不了多久。

沈秀想过坦白,可坦白以后,傅春锦若是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只怕根本不敢留她在傅家。

大青虫匪名在外,收留匪盗也是违律之事。沈秀想,虽然不能留在傅春锦身边帮衬三年,能有一个月也不错了。第二日,她亲自把傅春锦的书信交托给了信差,往后数日,不再多言留下之事。

沈秀是干活能手,自打她来了以后,家里就没有一件事让傅春锦费过神。沈秀倒数着日子过活,所以每一日都当最后一日过,所以家务也好,待人也罢,都极是上心。

短短二十日,傅家每个人都习惯了沈秀的存在,甚至每个人都很喜欢她。

沈秀觉察到了每个人的变化,唯独傅春锦。每个人看她时,眼底都漾着笑意,可傅春锦看她时,虽说脸上有笑,眼底却藏着一丝复杂的情愫。

是怜悯,还是嫌弃?

是舍不得,还是头疼往后?

沈秀猜不透,也不敢去猜。她终究是要走的人,一旦分别,这辈子定是不会再见了。夜深人静时,沈秀又忍不住想,阿姐以后会不会想她?就像她偶尔会想阿姐一样,闭上眼,便能浮起阿姐细心教她写字的模样。

每当这时,沈秀总会摇摇脑袋,提醒自己莫要贪心。阿姐以后肯定还是会嫁人的,定会有个好人发现阿姐的好,待她如珍似宝。可要命的是,每次想到这里,沈秀就忍不住心酸,总觉得心房突然缺了一块,空落落的很是不舒服。

“呼……”沈秀翻了个身,抱紧了被角,眉心紧锁,像是一只受伤的小猫儿,“阿姐……”她算了算日子,应该是这几日,陈捕快的回信就会抵达桑溪。

尚未分离,她便已经开始想阿姐了。

这种煎熬的滋味从未有过,沈秀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翻来覆去,明明已经倦极,却一点也睡不着。

沈秀睡不着,其实傅春锦也睡不着。

平日难以入眠时,傅春锦起来看几页游记,放松以后,很快便能睡着。今晚她已经翻了快半本游记,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米铺的危机算是解决了,下个月收到尾款,她便可以把当了的首饰赎回一半。之所以不全部赎回来,只因她还是在意一年多以后的那场大水。此事不可再耽搁下去了,下月开始,她必须把加固河岸提上议程,剩下的一半首饰可以再晚一个月去赎回来。

只是……

傅春锦托着腮,侧脸从小窗望了出去,那边是弟妹住的厢房,她不止一回对着那边发呆。自从弟妹来了家里,平日冷冰冰的家突然有了温度,她开始期待回家,开始期待弟妹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自从爹娘离世后,这些都是久违的温暖。

甚至往私心里想,傅春锦是舍不得弟妹回去的。弟妹虽然识字少,可半点不笨,偶尔闲聊米铺生意,弟妹甚至还能提出一两点不错的建议。

“阿姐。”

傅春锦只要一合眼,便能浮现出沈秀那张娇艳的笑脸。

家里有她在,她便有回家的期许,吃饭有她陪,哪怕只是寻常小菜,也有了不一样的滋味。每晚忙完米铺的事后,她只要踏出米铺的大门,便能看见沈秀提灯在门口等着她,一起回家。

那盏灯笼的灯影昏黄,却足以照亮她的前路,渲暖她的整个心房。

弟妹很好,岂能耽误了她?弟妹应该有比弟弟好千倍的少年疼爱,应该有个更好的家照顾,跟着她这个抛头露面的姑娘,只会耽误了弟妹下半生。

这个道理傅春锦比谁都清楚,只是她更清楚,她舍不得弟妹走。

陈捕头肯定不会同意闺女留在这里学做生意,哪怕傅春锦信中写明了,若是陈捕头同意,她便与喜丫义结金兰,一边教她,一边给她物色好人家。天下哪有男方退婚了,还厚脸皮留在男方家的姑娘?陈捕头是公门中人,是要脸面的人,他只会与傅家断得干干净净的。

弟妹是会回去的。

每次想到这点,傅春锦心弦微颤,心房一片酸涩。

事到如今,弟弟回不回来,她已经不在乎了,她只在乎喜丫走后,能不能找门更好的亲事,以后会不会有人好好待她这样好的姑娘?

“唉。”傅春锦垂下头去,沉沉一叹。

不觉天边已经蒙蒙亮起一线鱼肚白,又是一个清晨到来,意味着弟妹在家的日子又少了一天。

意识到信差随时可能带来回信,傅春锦只觉胸口闷闷的,虽然已经知道结果,却还是期待陈捕头会给她一个惊喜。

这两日鱼婶新买了两只鸡,就养在后院之中。

“咯咯——喔!”

公鸡抖了抖鸡冠,引颈一唱,后院便有人陆续起身。

当然,第一个起身的只会是沈秀。

傅春锦连忙吹灭灯烛,快步走至窗边,藏身窗户后,悄悄看向了外面——沈秀在家时,从不绾髻,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她这样的打扮,红绳绾起一个大马尾,一身月白色的劲装就出来干活。

沈秀打开房门,伸展了一下双臂,下意识地往这边一看。

傅春锦慌然往后缩了缩,只觉心跳蓦地快了一拍。

沈秀轻轻一叹,打起精神,准备先把灶火起了,把白粥熬上。

听着沈秀的脚步声走远,傅春锦再探出半个脑袋,看着沈秀的背影钻入了厨房,她轻舒一口气,笑嗔自己怎会突然生了怯意。

怕什么呢?

傅春锦哑然轻笑,捋了捋鬓发,她想,最后这几日就多陪陪弟妹吧。当下打开了房门,径直走向了厨房。

“哗啦!”

沈秀干活确实麻利,舀了一瓢水在石锅里,拿了竹篾子刷了几下,倒出了水,把石锅放在了灶台上。

傅春锦站在门边,没有直接进去。

沈秀加了米,放了水,盖上了锅盖。她蹲在了灶边,往灶火中添了两块柴。厨房因为生火的缘故,比外间热一些。反正左右无人,她索性扯了扯领口,松开了领口的盘扣,顺势捋了一下鬓边垂下的碎发,顺到了耳后。

厨房烛火微黄,灶火的红光投落在沈秀脸颊上,鼻尖上已密密地生了一层汗珠。

傅春锦越看越喜欢,忽觉心房滚烫了几分。

“大小姐?”

“啊?”

鱼婶的声音在外间响起,傅春锦愕了一下,下意识想要比手势让鱼婶不要说话。

沈秀耳翼微动,又惊又喜,“阿姐!”

傅春锦躲不过去,便只能硬着头皮走入厨房,笑道:“今日怎么起那么早?”

不等沈秀开口,鱼婶含笑道:“每日陈姑娘都起那么早的。”说完,鱼婶扫了一眼厨房,温声提醒傅春锦,“这里油污重,现下天还未亮,大小姐可以回屋再歇会儿。”

沈秀接口道:“阿姐可是饿了?”说话间,眯眼笑道,“熬粥会慢些,要等一等。”

“不妨事的。”傅春锦摇摇头,想找个理由留下来。

鱼婶只想大小姐多休息,“大小姐这两日忙,能多歇一会儿就歇一会儿吧,身子重要。”

“是啊。”沈秀附和。

傅春锦一时也想不到留下的理由,便只能依着两人,“好吧。”

与此同时,信差来到了傅家小院门口,叩响了大门。

“傅小姐,有信到!”

劳大叔披着外裳起来,把大门打开,接下了信差的信,“有劳小哥了。”他摸了三文钱递到信差掌心,谢了一句。

信差着急送下一封信,收了钱便匆匆离开了。

劳大叔关好大门,拿着信封走入后院,正好瞧见傅春锦往房间走去,扬声唤道:“大小姐,来信了。”

劳大叔的声音实在是洪亮,不单是傅春锦听见了,沈秀也听个分明。

笑意不约而同地从两人脸上消失。

沈秀哪里还有心思干活,“鱼婶,这边你帮帮手。”

鱼婶知道最近来信的只会是陈捕头,说实在话,她也舍不得沈秀走。有她在,厨房的活干得也没那么累了。

“去吧。”

“嗯。”

沈秀走出了厨房,抬眼便看见傅春锦接过了书信。

心弦绷紧。

沈秀紧张得背心生寒,她走近傅春锦,寻思若是身份穿了绑,她得想个法子,不能让傅春锦惊吓之余,在众人面前戳破她是大青虫的事实。

“阿姐,这里暗,去房里点灯看吧。”沈秀低声提醒。

傅春锦点头,依着沈秀回到了房间。

沈秀点亮了烛火,凑近傅春锦,看见上面陌生的笔迹,满心忐忑。

完了,这次是真的完了。

傅春锦深吸一口气,拆开了信封,把里面的信笺拿了出来,紧蹙的眉心先是一蹙,复又舒展开来。

沈秀认得的字不多,看得着急,忍不住问道:“阿姐,信上怎么说?”

“不是陈叔叔的信。”傅春锦先安抚沈秀,“是我那个不争气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舍不得啊,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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