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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面

住在沙漠的人,是不会穿白衣的。

这里黄沙漫天,又少有人烟,就算在其中行走一天也不一定能碰上一家有人的小店,更别提绿洲,那是只有极幸运的人才能遇见的好事。

在进入沙漠前,或许有人会小瞧这里的风、这里的沙、这里的夜,但只要在沙漠的第一夜过去,就连世上无双的高手也会为之折服。

他们已经在这无边的沙漠中行走了三天三夜。

最后一条肉干,在前天就被分食下肚,而最后的水袋,也在今天上午被首领喝光。如果在今夜之前,他们还找不到干净的水源,那这几匹骆驼恐怕就要保不住了。

但他们绝不能停下。

要知道,在这沙漠里,有的是比热死、渴死、饿死更可怕的事情。

在沙漠中行走的人,只看得到满目的黄沙,因为人无论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带着什么样的行李,最终都会变成沙子的颜色,骆驼的颜色。

但他们竟然看见了一抹白色,开始是一个小点,变成一条线,最后人影晃动。

他们变得兴奋起来,呼吸也变得粗重。

只要这个人死在这里,他们就能拿到他的食物和水,再多活几天。

但这个人影离得越近,他们心中的恐惧越深。

这里已是沙漠腹地,哪怕从最近的城镇里走来,也肯定过了一天一夜,但这个人,竟然依旧一尘不染。

首领的手动了动,他们便跟着冷静下来。

做他们这一行的,如果不明白哪些人可以招惹,哪些人不可以的话,恐怕活不过一个月。显然,这是他们惹不得的人。

于是他们便看着这个人走近,再走近。

来人带着兜帽,脸也被丝巾包裹着,他们只能从大致身形依稀辨别出,这似乎是个男人。

他坐在高高的骆驼上,骆驼脚底下踩着金色的沙子。

他们看着驼峰上挂着的水壶,有两三个,都鼓鼓囊囊,首领身后有人耐不住性子,动了一下,首领也红了眼,但他很清楚水和命还是命更重要一些。

来人翻身下了骆驼,走到首领面前,首领这才发现他腰上还别着一把剑。

住在大漠的江湖人大多形容粗犷,也更爱用刀这种大开大合的武器,这人大约是从中原来的,所以才穿着白衣,又带着剑。

白衣的剑客没有靠得太近,只是远远地丢了一只水袋,首领接了下来,再没有动作。

在这样的极端环境中,没有人会轻易相信别人,就算是从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兄弟,在生死面前,也难保真情,更别提是陌生人了。

“水是干净的,你们可以先喂给骆驼看看。”

首领把水袋递给身后的兄弟,示意去照做:“阁下是有什么事想问吗?”

来人的面纱被大漠的风吹起来,首领只看见深色的一片,那绝不是人的皮肤。

沙漠里烈日炎炎,他的背后却起了密密麻麻一层冷汗。

怎么会有人在这样的沙漠里还戴着遮盖全脸的面具?

他已经开始庆幸刚才没有逞一时之快,和兄弟们一起上前打劫了!

来人很短促地笑了一下。

“我确实有想问的事情,不过现在看来,似乎已经不用了。”

倏地,他们听到了风声,里面夹杂着鹰的鸣叫。

似乎有什么重物在沙地上滑行。

他们开始不住地发抖。

因为在沙漠中,只有一个人的手下会驯鹰,还驯得这样好,足以拖动一艘船行走。

那便是石观音。

三日前,兰州。

要去沙漠的人,必然是要换匹骆驼的。

纵然是墨雪这样的好马,也没办法适应沙漠的气候。

因此廖清欢本就想着要到兰州去,他有一个生意上的朋友住在那里,墨雪脾气大,吃的又多,或许这位朋友可以帮帮他的忙,替他养两天马。

但是等他抵达兰州之后,却发现那位朋友已经到沙漠去了。

这可真是奇了!他这位朋友曾在沙漠里流浪过五年,出来后便发誓再不会回去,那是出了什么样状况,才能叫他再去一次沙漠?

又或许,是个特别的人。

朋友的侍妾还留在兰州,他找到了这两个人,不费吹灰之力就从她们口中得到了答案。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1]

即便朋友本人不在,廖清欢还是把墨雪留在了姬冰雁的府上,而后出门买了匹骆驼,又新买了几个结实的水袋。

他不准备在沙漠里多做停留,可来时石娘娘的请帖上也未写明时间,他总不能叫自己在沙漠里渴死。

卖骆驼的牙人在临走前,悄悄告诉他沙漠里好似出现了骗人水袋的盗贼,叫他千万小心行事,如若在路上遇见了石娘娘,那便是死路一条。

可惜他本就是来寻这条“死路”的。

廖清欢谢过牙人的好心,牵着骆驼向西行去。

越靠近沙漠,太阳就越烈,天气也越热,在沙漠外的一间客栈里,他吃过最后一餐,换了身新衣服,便骑上了骆驼。

骆驼并不以速度取胜,它走得很慢,却很稳当,即便在夜里,也从未离开过廖清欢的身旁。

沙漠的夜很冷,但他已不是第一次感受这种冷,比起北境的极寒来说,这些都还能忍受。

只有寂静,只有沙漠无风的夜晚里的那种寂静,对他来说更为难熬。

廖清欢几乎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给骆驼喂完食水后,他们便再次上路了。

这骆驼有灵性得很,不知不觉间,竟把他带向了有人的地方。

那是一队沙匪,但又不完全是强盗,应该是在沙漠里丢失了原本护送的货物,又找不到新水源,不得已才靠打劫过往行人商队度日。

廖清欢没什么慈悲心,但是他知道要想从这样的人嘴里撬出消息,必须得付出些什么,所以他丢了一个水袋过去。

对方的戒心很重,在沙漠里这很正常,但正当他想要问一些事的时候,却看到了头顶上振翅的鹰。

鹰的身下是银光闪闪的带子,而这些带子正拖着一艘船向这里来。[2]

他已不必再问了。

远远地,从船上跳下来一个红衣少女,她的轻功很好,几息之间就到了廖清欢面前。

“阁下可是廖公子?”

少女的嗓音很甜,年纪也很轻,他从未见过,却似乎对他有莫名的亲近之意。

廖清欢点了点头。

“我是长孙红,是夫人门下的弟子,夫人近日还有些事在外处理,因此便叫了我来。”红衣少女向前几步,又在快要碰到廖清欢衣袖时退了回去。

廖清欢没有动,他还在想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听过这个名字。

可直到他们一同上了船,船开到了石峰群中,他都没有想起来。

他们又下了船,长孙红在他前面带路,廖清欢便跟在后面沉默地走着。

倏地,长孙红回过头来问他,“你是不是在想我究竟是谁?”

廖清欢笑了,早在船上他便摘下了兜帽和面纱,此时只有一张纯黑的面具还挂在他的脸上。

这是他找人新制的面具,比之前的面具要轻,也更薄,更适合在沙漠里行走。

“那不知姑娘可否为在下解惑?”

他在沙漠里只过了一天一夜,水也很充足,嗓子也没有被风沙折磨过,即便他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南海人,说话时却也还带着南海人特有的温柔多情。

听到这句,长孙红笑得更欢。

“我已不是姑娘了。”她说。

但无论从体态、相貌还是眼神来看,这都的的确确还是个小姑娘。

大约是已嫁了人吧。世上的普通女子,似乎嫁人都很早,他小师妹那样的年纪,都会被山底的婆子说亲。

“夫人待我很好,几月前便做主将我嫁给了她的儿子。”

她像是要飞起来那样快走了几步,似乎很满意这桩婚事。

廖清欢便忽然明白了请他来的人究竟是谁。

“无花现在在这里?”

长孙红又笑了起来。

“廖兄,好久不见。”

豁然开朗的山谷里,漫天遍野开满了鲜花,但在这样壮观的花圃前面,立着一个光头的和尚。

曾经的妙僧无花光风霁月丰神俊朗,却已不再身着白色僧衣。

他已娶了妻子,未来或许还会有孩子,早就算不得是和尚了。

廖清欢的笑容很淡,他们曾是至交好友,但在此之前,他也从未怀疑过无花身死的消息。

毕竟那是楚留香亲眼看着他自杀身亡的,世上又有多少人会怀疑楚留香呢?

“看来,楚留香还是小看你了。”

无花也笑了,“楚香帅只是还不懂像我这样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死的。”

廖清欢道:“因为在他的心里,你还是那个七绝妙僧。”

“没错。”无花将廖清欢引到自己的屋子里,这里是他和长孙红婚后的居所,离他母亲的所居住的山谷还有一点距离,他以婚后不宜和母亲住在一起为由,向石观音讨要了这里。

“楚香帅总是不愿意把人想的很坏,也从不杀人,因此这里面便有不少空子可钻。”他叫妻子为两人准备了一壶热茶,长孙红便回到谷里找她的师姐师妹们去了。

“听起来,你的经验已然很丰富了。”廖清欢喝了口热茶,调侃道。

“难道从楚香帅的手底下脱身还不够么?”无花微笑着问。

“够了,够了。”廖清欢忽地想起兰州的姬老板,“说起来,在下从兰州出发时,恰巧听说姬老板跟着过去的朋友一同去了沙漠,打听过后才知道是香帅来了这里,不知石夫人去处理的事情,可否同他们有关?”

无花看了他一眼,缓缓问道:“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廖清欢不明所以,但还是答道:“自然很好。”

“但夫人觉得不够。”无花的笑容神秘,从中又似乎能品出一点野心,“这沙漠还是太小了。”

廖清欢明白了。

这世上有多少人不为功名利禄而活?石观音自然也是。但在这无边的沙漠里,她能得到的太少太少。

她的武功是很不错,甚至在中原江湖也少有敌手,但偏偏她住在西域,住在沙漠里,便不得不受罗刹教的约束。

比起玉罗刹来,石观音都算得上是真的观音娘娘了。

所以她总得想出办法来。

“但你不这么想,对么。”廖清欢从怀中取出那封信和请帖,放在桌上,推到无花面前。

“夫人已经太久没到中原去了。”无花叹气,不承认,也不否认,“她不清楚中原现在的局势变幻莫测,不是她想回就能回去的。”

廖清欢挑了挑眉,“哦?所以你便叫了我来?”

无花笑着,“在下只是偶然提起中原还有你这样一个人罢了,这请帖也好,信也罢,可都是夫人亲笔所写,和在下无关。”

“无花呀无花,你可真是……”廖清欢摇了摇头。

倏地,原本紧闭的房门被风吹开了一条小缝。

他们两个都没再发出声响。

远远地,似乎有少女之间的调笑打闹传来。

“别以为你嫁给了师父的儿子就能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了!那样丑的一张脸,也不知你怎么能亲近得下去!”

廖清欢看看外面,又看看面前的无花,不解道:“丑?”

无花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不少,简短地解释道:“出门在外,在下当然不能用这张脸,也不能用这个身份。”

即便是在他母亲的谷中,也并非所有人都认识他是谁。甚至绝大多数人见过的都是吴菊轩。而那张脸,确实不敢恭维。

他的妻子自然是知道他的,但长孙红也很清楚无花的身份还是个秘密,因此也生生受了这样的话。

“我既然嫁给他,那必然是看上了他,怎的,你也羡慕?”

无花合上了门扉。

“你有一个好妻子。”廖清欢意有所指道。

无花没有答话。

当夜,廖清欢被长孙红安排在谷里的房间,这山谷附近没什么人烟,因此格外寂静,他得以睡了个好觉。这一觉醒来时,他差点以为又过了一天。

但当他戴好面具,又走到谷外时,发觉昨日待在花圃里的那几个男人竟然还在那里,他们身形瘦削,从不出声,只知道扫地,相貌却好得出奇,像尊会动的石像立在那里。

他只认得其中几个,而这几个已经在江湖上很久没有出现,原来都是到了这里。

这些人都是自愿的么?又是怎么来到的这里。

“他们便是不自愿又能如何呢?”

他的背后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好似黄莺出谷。

廖清欢缓缓转过了头。

这是一个很美的女人,如若说上官飞燕只及公孙大娘五分,那眼前的女人便比公孙大娘还要美上三分。

在此之前,他从未见过这个女人,但现在他已明白了她是谁。

观音娘娘竟已到他的面前了。

作者有话要说: [1][2]化用原文

文中所有女子相貌的对比,都是原著部分 个人臆测,如陆小凤里说大娘的美貌比四个母老虎(薛冰等)加起来还美,楚留香里说石观音的美穷极人的想象,太抽象了,只能按我想的瞎写一通

今天(周三)还有一章,因为要赶榜,可恶啊,昨天经期第一天把我脑子都给弄傻了,要不然就昨天多写点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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